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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

  (七)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突出行业重点,重点控制电力、化工、医药、水泥等行业,通过依法关闭重污染、高耗能企业,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尽快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十一五”期间,造纸行业新建项目年规模不得低于10万吨,严禁新上化学制浆项目,支持已投产的木浆造纸企业扩大生产能力,积极调整造纸产品结构,全面提高治污水平;建材行业在2007年年底前全部淘汰水泥立窑生产线,鼓励上日产量达4000吨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关闭、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能满足环保要求的铁合金、棕刚玉、耐火材料企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化工、医药企业(原料或以原料为主制药、中药制药),实施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污染严重的医药企业,依法实施关闭。
  继续以软件和生物医药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生态型企业,做大做强一批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培育一批新能源、环保等新型企业。
  (八)加强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发展畜禽规模养殖,促使散养向养殖小区集中;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在规模化养殖场推广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加快实现养殖粪污水无害化和资源化,实现养殖场污染物达标排放。2007年6月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完成一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水污染治理示范工程。2010年底前,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畜禽粪便要达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要求,污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继续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大力开发秸秆利用新途径。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污染物总量控制长效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汇报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进展,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2.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建立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考评体系。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每年签订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将总量削减任务分解落实,定任务、定要求、定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次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目标保障体系。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奖惩机制,对于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单位和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对未完成总量控制指标的县(市)、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落实《郑州市乡(镇)和企业环境保护考核办法》(郑政办〔2004〕35号),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达标的企业,评先创优活动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进一步完善对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完善政府绩效考核制度,把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作为任期内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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