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厦建机党〔2006〕8号)
机关各支部: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作出了《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是全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机关各支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在局机关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为了推动机关各支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现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十六届六中全会,充分肯定了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审议通过了《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科学总结了我们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和实践,精辟论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属性、内在要求、必然选择,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奋斗目标和重大部署。这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必将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高瞻远瞩、内涵丰富、论述精辟,深刻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对我们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重大发展和升华,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决定》继承、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基础,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机关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全面深入地学习领会六中全会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我市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