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南发〔2004〕17号 2004年4月28日)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我市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形势和任务。1998年以来,根据中央的要求,我市加大了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中,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并在“抓大放小”当中,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活力。几年来,全市已经有70%以上的传统的国有工厂(公司)制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实施了改革,其中已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企业中,工业企业占全部工业企业的75%,商贸流通企业占全部商贸流通企业的80%。改制后的企业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效益整体高于全市企业水平,抗风险能力有所增强。但是,全市仍有近30%的国有企业未进行深入的改革,企业职工观念、企业制度、企业机制与改革开放的要求相距甚远。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我市传统的国有工厂(公司)制企业、尤其是工业和建设行业的企业必须加快改革步伐,增强活力,必须在今年内完成大部分企业改制,明年基本完成全市国有企业改制。适宜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年内要在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基础上,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劣势企业在两年内要基本退出市场。已实施改制的企业,要完善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市属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强大的动力。

  二、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实施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坚持发挥企业和资产所有者两方面积极性及政府最后作出决定,确保我市大部分国有企业完成改制,劣势企业退出市场;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或退出市场后,原承担的社会职能和党群关系实行属地管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