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15、全力推进“三大会战”。从2004年起,用三年时间,投入资金10亿元,开展乡村道路、农田水利和生态文明村三大会战,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推进乡村道路建设,到2006年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其中90%达四级以上标准,70%以上自然屯通村级道路,解决50万户、219万人的行路难问题。推进农田水利建设,新增灌溉面积1.4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27万亩,解决和改善饮水困难12.49万人。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新建生态文明村1000个,到2006年,全市累计建成生态文明村1350个,占全市自然村的10%。

  16、营造可持续发展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土地、矿产水体、森林等自然资源。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全面完成天然林保护和荒山造林任务。加强江河、湖泊和小流域治理,提高城乡减灾防灾能力。严格控制污染源,坚持建设项目“先评价后建设”原则,严把审批关。全面提高县域污染控制水平,加大城乡大气、水、噪声、烟尘、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境内左江、右江、邕江、郁江和红水河等流域的污染控制,两年内境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200米可视范围内的烟囱全部整治达标,各县区工业企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达95%以上。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尽快实现七县及城区中远郊乡镇医疗废弃物的集中统一处置。

  七、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和民营经济
  17、发展开放型经济。抢抓机遇,建设对外开放大平台,促进县区经济发展。搞好县区对外开放载体建设,借助东盟经济园区、东盟物流园区、东盟国际商贸城和广东工业园等园区(城)建设,主动承接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带动县区工业、商贸流通业和其他服务业发展。扶持县区出口骨干企业发展,建设一批出口生产基地,增强出口带动能力,扩大出口贸易。支持、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和经济实体到境外投资兴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资源开发等。加强经济技术和劳务合作,发展服务贸易。到2010年,县区出口贸易量年均增长15%以上。

  1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重中之重,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做到县区有项目,乡镇有项目,有条件的村也有项目。以企业、中介组织为招商主体,推行业主招商、代理招商和联合招商等招商方式。各县区要积极做好项目的开发、储备和包装、推介、招商及投资建设工作,争取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大型、特大型企业落户。吸引外来资本和企业投资特色农业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资源开发利用等项目。由市招商部门协调服务全市招商工作。建立健全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度,定期进行考核。定期在媒体上公布县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情况。定期对招商引资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认真做好引入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县区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每年增长25%。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