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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县级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城区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8%。
  --县域城镇化率每年提高约14个百分点,到2010年达到35%。
  --县域城镇居民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
  --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5%。

  二、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加快县域工业化进程
  4、推进县域工业化进程。树立“工业是经济的脊梁”和“工业强县”的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和城区工业经济园区建设文件精神,集中力量建设县区工业区,各县区要形成具有产业特色和一定规模的工业区,各有条件的乡镇要因地制宜,抓好工业区建设。充分发挥县区工业区作为项目引进窗口、项目建设载体的作用,引导各类项目和乡村工业向工业区集聚。工业区要狠抓一批大型工业项目,组织落实“工业强市百亿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成为重要工业发展基地。鼓励快速环道内部分工业企业迁入县区工业区。围绕中心城市、大型企业集团发展专业化配套工业和劳动密集型工业,积极培育和发展非资源型工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到2010年,县域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以上,在县域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

  5、发展县域特色优势工业行业和骨干龙头企业。调整优化县域工业经济结构,因地制宜地发展县域特色优势工业行业,大力发展制糖、建材、五金、轻化、食品、缫丝等县域特色行业。提高特色优势工业行业的集约化水平。抓好一批工业投资项目,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引进、培育县域工业企业中一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竞争力较强的骨干龙头企业,在企业结构调整、技改投入和技术创新、贷款贴息、土地变性、增资减债、资产重组等方面给予扶持。推进县域企业的重组、并购和嫁接改造,扩大和提升县域企业的规模及竞争力。深化县域国有、集体企业改革,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采取收购、兼并、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改组。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县域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基本实现民营化。

  6、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立足现有资源和加工企业,抓住大宗农产品深加工、主导产品精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三大重点,做大做强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拉长产业链。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加工体系,培育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形成“小产品、大产业”的格局,把农产品加工业培育成县域经济的主导产业,促进农产品增值。到2010年,每个县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25%以上。重点扶持茉莉花、水果蔬菜、木薯淀粉、蔗糖、桑蚕、茶叶、罗非鱼、乳品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三、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
  7、构建大南宁城镇体系。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主要交通干线为主轴,构建包括中心城市和一批中小城市、城镇群城镇化体系,形成“一心四级四轴”(“一心”指一个核心,即一个中心城市;“四级”指四个城镇级次,即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镇、一般城镇;“四轴”指四条重要的发展轴城镇带,即沿南宁-蒲庙-横县方向发展轴、沿南宁-宾阳发展轴、沿南宁-武鸣-上林-马山发展轴和沿南宁-隆安发展轴),级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大南宁城镇体系。制定完善大南宁城镇体系规划。抓好各县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的编制,注重城镇发展功能定位和特色,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县城和重点镇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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