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厦建工〔2006〕195号)
各相关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年末高峰 季节,施工任务重、工期赶。为加强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2006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各项控制指标的实现,以及为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现将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当前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
(二)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守土有责,必须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亲自研究部署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人员。
(三)施工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现场要配备相关专业、工种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加大投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
(四)监理单位要保证监理人员到位,切实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
(五)各监管部门(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隐患和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坚决纠正。
(六)进入秋冬季节,风干物燥,是火灾高发季节,各建筑工地要抓好工棚宿舍、厨房、仓库、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和存放场所等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防火责任,合理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加强施工现场事故多发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建筑工人的“三不伤害”教育。
(七)各单位要把2007年元旦、春节、元宵等节假日作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期间,建立领导亲自带班的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建立节假日应急处理机制,明确应急处置办法,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身上,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并保持通讯畅通。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向我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我局24小时值班电话:221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