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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1月15日―3月15日)。各县区、各单位要组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管辖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各县区于2月底以前将清理整顿有关情况报市卫生局;工商、药监、新闻等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对以各种形式发布的医疗、药品广告进行清理,停止发布一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于3月15日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07年3月16日―4月30日)。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和违法医疗、药品广告,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区、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各单位要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07年5月1日―5月20日)。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结束后,各县区、各单位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5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漯河市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将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工作中的联系和协调,建立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现有医疗机构的清理审核,依法严格医疗机构准入。依法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查处医疗机构非法广告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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