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会同市建设局加快实施城市道路绿化。新建道路按照城市主干道绿地率25%,城市次干道绿地率15%的部颁标准执行;2010年前已建道路绿化按照要求完成改造。
4.会同市水利局加快实施城区河道景观绿化工程,2010年完成辖区内河道绿化的建设和改造,形成“林水合一”的绿化特色。
5.实施辖区内沪宁铁路两侧防护林建设,2010年前按照两侧80米的宽度标准实施建设。
6.会同市园林局等部门加快城市绿道接点建设,以公园、绿地等形式将辖区内的绿道与全市绿道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生态廊道。根据无锡市城市绿道体系建设规划,2010年前基本完成辖区内接点建设。
(十一)南长区政府:
1.加快实施中心城区拆违建绿、破墙透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提出2010年前工作目标并确保落实。
2.加快城区小游园和社区公园建设,2010年前分年度实施完成辖区内小游园和社区公园建设项目(小游园建设项目见附表)。
3.会同市建设局加快实施城市道路绿化。新建道路按照城市主干道绿地率25%,城市次干道绿地率15%的部颁标准执行;2010年前已建道路绿化按照要求完成改造。
4.会同市水利局加快实施城区河道景观绿化工程,2010年完成辖区内河道绿化的建设和改造,形成“林水合一”的绿化特色。
5.会同市园林局等部门加快城市绿道接点建设,以公园、绿地等形式将辖区内的绿道与全市绿道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生态廊道。根据无锡市城市绿道体系建设规划,2010年前基本完成辖区内接点建设。
(十二)北塘区政府:
1.加快实施中心城区拆违建绿、破墙透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提出2010年前工作目标并确保落实。
2.加快城区小游园和社区公园建设,2010年前分年度实施完成辖区内小游园和社区公园建设项目(小游园建设项目见附表)。
3.会同市建设局加快实施城市道路绿化。新建道路按照城市主干道绿地率25%,城市次干道绿地率15%的部颁标准执行;2010年前已建道路绿化按照要求完成改造。
4.会同市水利局加快实施城区河道景观绿化工程,2010年完成辖区内河道绿化的建设和改造,形成“林水合一”的绿化特色。
5.实施辖区内沪宁铁路两侧防护林建设,2010年前按照两侧80米的宽度标准实施建设。
6.会同市园林局等部门加快城市绿道接点建设,以公园、绿地等形式将辖区内的绿道与全市绿道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生态廊道。根据无锡市城市绿道体系建设规划,2010年前基本完成辖区内接点建设。
7.继续完善312国道绿道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大沿线绿化范围内拆迁力度,2009年底完成辖区内312国道绿道建设任务,确保宜林地段的绿化宽度。
(十三)新区管委会:
1.2010年前分年度实施、完成辖区内小游园建设项目及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拆墙透绿等(小游园建设项目见附表)绿化建设任务。
2.加快实施城市道路绿化。新建道路按照城市主干道绿地率25%,城市次干道绿地率15%的部颁标准执行;2010年前已建道路绿化按照要求完成改造。
3.会同市水利局加快实施城区河道景观绿化工程,2010年完成辖区内河道绿化的建设和改造,形成“林水合一”的绿化特色。
4.实施沪宁铁路辖区内两侧防护林建设,2010年前按照两侧80米的宽度标准实施建设。
5.继续完善辖区内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绿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建设。加快实施辖区内环太湖公路(南段)绿道建设。加强对辖区内不同等级道路的绿化建设。
6.建设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带。2010年前按照规划完成辖区内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建设改造。
7.会同市园林局等部门加快城市绿道接点建设,以公园、绿地等形式将辖区内的绿道与全市绿道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生态廊道。根据无锡市城市绿道体系建设规划,2010年前基本完成辖区内接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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