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配合市园林局推进优良园林绿化品种的引种、驯化和培育工作,加强特色和乡土植物基地建设,调整苗圃结构,建立专业的大苗苗圃、特色和乡土植物苗圃。
(五)市水利局:
1.加快实施城区河道景观绿化工程,对城区河道绿化重新进行系统的规划建设,形成“林水合一”的绿化特色。
2.配合市农林局实施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带建设。
(六)市交通局:
1.配合市农林局实施高速公路和不同等级公路两侧绿化带建设,加强对低等级道路绿化的建设改造,确保道路两侧不缺株断垄。
2.配合市园林局、农林局继续完善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工程建设;加快实施环太湖公路(南段)、342省道绿道建设。2009年底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
(七)锡山区政府:
1.继续完善辖区内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绿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建设。加强对辖区内不同等级道路的绿化建设。
2.建设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带。2010年前按照规划完成辖区内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建设改造。
3.会同市园林局等部门加快城市绿道接点建设,以公园、绿地等形式将辖区内的绿道与全市绿道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生态廊道。根据无锡市城市绿道体系建设规划,2010年前基本完成辖区内接点建设。加快推进北兴塘河生态绿地建设。
4.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创建绿色家园示范镇、村为抓手,加强农村村庄绿化,逐步改善农村绿化面貌。
(八)惠山区政府:
1.实施辖区内沪宁铁路两侧防护林建设,2010年前按照两侧80米的宽度标准实施建设。
2.继续完善辖区内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绿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建设。加快实施辖区内342省道绿道建设。加强对辖区内不同等级道路的绿化建设。
3.建设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带。2010年前按照规划完成辖区内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建设改造。
4.会同市园林局等部门加快城市绿道接点建设,以公园、绿地等形式将辖区内的绿道与全市绿道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生态廊道。根据无锡市城市绿道体系建设规划,2010年前基本完成辖区内接点建设。
5.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创建绿色家园示范镇、村为抓手,加强农村村庄绿化,逐步改善农村绿化面貌。
(九)滨湖区政府:
1.2010年前分年度实施、完成辖区内小游园建设项目及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拆墙透绿等(小游园建设项目见附表)绿化建设任务。
2.会同市建设局加快实施城市道路绿化。新建道路按照城市主干道绿地率25%,城市次干道绿地率15%的部颁标准执行;2010年前已建道路绿化按照要求完成改造。
3.会同市水利局加快实施城区河道景观绿化工程,2010年完成辖区内河道绿化的建设和改造,形成“林水合一”的绿化特色。
4.加快实施辖区内环太湖公路(南段)、342省道绿道建设。完善陆马公路等绿道建设工程。加强对辖区内不同等级道路的绿化建设。
5.建设太湖沿岸、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带。2010年前按照规划完成辖区内太湖沿岸防护林体系建设,并对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实施改造。
6.会同市园林局等部门加快城市绿道接点建设,以公园、绿地等形式将辖区内的绿道与全市绿道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生态廊道。根据无锡市城市绿道体系建设规划,2010年前基本完成辖区内接点建设。
7.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创建绿色家园示范镇、村为抓手,加强农村村庄绿化,逐步改善农村面貌。
(十)崇安区政府:
1.加快实施中心城区拆违建绿、破墙透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提出2010年前工作目标并确保落实。
2.加快城区小游园和社区公园建设,2010年前分年度实施完成辖区内小游园和社区公园建设项目(小游园建设项目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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