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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园林局、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加快实施绿色无锡建设推进城市生态重建恢复工作方案(2007-2010年)的通知


  三、工作分工

  (一)市园林局:

  1.切实履行牵头责任部门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协调和服务好各相关分项责任部门加快实施绿色无锡建设,推进城市生态重建恢复各项工作。

  2.会同市规划局做好《无锡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的起草制定工作。

  3.加快实施中心城区拆违建绿、破墙透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2007年底前完成示范路段的绿化工程建设,指导、协调各相关区实施该项工作。会同市规划局制定专项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建设项目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

  4.实施“退草植树”工程,2008年底前完成城区干道附属绿地及块状公共绿地内的乔木增植。

  5.会同市农林局、市交通局继续完善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工程建设;加快实施环太湖公路(南段)、342省道绿道建设。2009年底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

  6.会同市农林局、市建设局加快城市绿道接点建设,以公园、绿地等形式将全市绿道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生态廊道。牵头制定城市绿道体系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

  7.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2007年底完成《无锡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的起草和论证工作;2008年6月底前建立鼋头渚充山地带性植物区系保护基地,明确保护范围和内容,建立相关保护制度和措施。

  8.推进优良园林绿化品种的引种、驯化和培育工作,加强特色和乡土植物基地建设,调整苗圃结构,建立专业性的大苗苗圃、特色和乡土植物苗圃,加强无锡特色花卉的保护、引种工作。

  (二)市建设局:

  1.加快城市道路绿化,新建道路按照城市主干道绿地率25%,城市次干道绿地率15%的部颁标准执行,2010年前已建道路绿化按照要求实施改造。

  2.会同各区政府实施中心城区拆违建绿、破墙透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以及城区小游园和社区公园建设。

  3.会同市园林局、市农林局加快城市绿道接点建设,以公园、绿地等形式将全市绿道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生态廊道。

  (三)市规划局:

  1.做好《无锡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确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划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的绿线。

  2.配合市园林局做好《无锡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的起草制定工作。

  3.配合市园林局制定中心城区拆违建绿、破墙透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建设项目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

  4.根据加快实施绿色无锡建设,推进城市生态重建恢复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要求,划定建设范围,保证绿化用地。

  5.通过规划把关,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建、改建建筑实施屋顶可利用面积20%的屋顶绿化。

  (四)市农林局:

  1.会同市水利局建设太湖沿岸、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带。牵头组织编制太湖沿岸防护林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会同市交通局实施高速公路和不同等级公路两侧相应宽度绿化带建设,加强对低等级道路绿化的建设和改造。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创建绿色家园示范镇、村为抓手,加强农村村庄绿化,逐步改善农村绿化面貌。

  4.配合市园林局继续完善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绿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建设,加快实施环太湖公路(南段)、342省道绿道建设。2009年底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

  5.会同市园林局、建设局加快城市绿道接点建设,以公园、绿地等形式将全市绿道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生态廊道。

  6.配合市园林局2007年底前完成《无锡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2008年6月底前按生态茶园标准建立九龙湾生态茶园保护基地,按特色农业保护基地设立标准建立阳山水蜜桃特色农业保护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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