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要从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方面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依法行政。要深化对《
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机关及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单位继续完善与《
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制度,加强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后的监管,协助行政机关建立行政许可动态评估机制,纠正和查处违反《
行政许可法》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及职能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不当或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督促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决策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科学发展观和依法行政的落实。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机制。(责任单位:各区、市法制局)
八、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要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各级政府转变职能,创新和转变行政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积极发展电子政务,促进政府改善行政管理;积极开展效能投诉的受理工作,拓宽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对群众反映一些机关和部门作风不实、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突出问题,对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违纪违法案件;督促行政机关开展效能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充分发挥投资环境投诉中心和行政服务中心的监督作用,不断完善运作规则和各项管理制度,努力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用权便民行政模式,及时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各部门)
各级监察机关要立足于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责,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有效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思路、途径和方式方法。要注意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选题立项,坚决纠正违法或不正当行政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执法监察工作,开展城乡效能监察;做好社会保障基金、扶贫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截留等违法违纪行为。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对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令的情况,以及计划生育 “一票否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