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育苗:两县按20%安排,公司只提供物资。两县营销部对常规育苗费用做好预算,报市公司审批,严禁超支。烟农按6-8元/亩购买烟苗。
烟站、烟苗管理员、烟农三方签定协议,明确职责权限。鼓励种烟大户,私人业主、村干部参与集中育苗。
(二)烟草专用肥继续实行限价供应和扶持。
烟农按照种植合同办理烟草专用配套肥,全套肥料限价150元,烟农现金或贷款购买。烟农平衡施肥工作完成后,经考核达标后,烟草公司每亩扶持烟农45元(含6个月贷款利息)。
烟草专用配套肥不再配套金叶一号或油枯,烟农每亩自配优质有机肥3500斤(每株烟3斤以上),12月30日前全市完成秸秆还田14.2万亩,叙永7.2万亩、古蔺7万亩。达到标准的每亩补贴磷肥25公斤,补贴乡镇培训费1元/亩,补贴烟站培训费0.5元/亩。
(三)适宜区100%种植地膜烟。
地膜由烟草公司统一组织供应,农膜厚度为0.005mm,由烟草公司无偿提供地膜。领膜而未种植地膜烟的烟农,烟草公司每亩收回现金50元;种植规范不达标的,每亩收回现金30元。(在烟叶收购款中扣回)。
(四)新建烤房补贴。
新建烤房实行申报制,按标准规范建设当年投入使用的,实行分类补贴:主要补贴密集式和新建的“小改密”类型(亚密集型)的烤房。分散修建容量10亩以上的亚密集型烤房(科研站设计),每间补助1500元;容量20亩的标准化烤房每间补助2500元。并送大口径螺旋火管一套、专用风机一台和温控设备一套。
集群式亚密集型烤房(5间以上),容量达到10亩的每间补贴材料费2500元;容量20亩以上的,每间补贴材料费4500元。并配套大口径螺旋火管一套、专用风机一台和温控设备一套。
新建常规标准化烤房:10亩容量的每间补贴500元,15-20亩容量的每间补贴800元,提供螺旋火管。
(五)物资组织及资金保证。
烤烟生产所需各种物资均由烟草公司统一组织供应。烟农购买烤烟生产物资资金不足部份,由烟农直接向银行贷款和结算。金融部门要足额发放烟农购买物资所需贷款,并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本利率。
(六)坚持计划种植合同收购。
严格执行烟农种烟申报和资格审查制度,坚持计划种植,严格按合同收购。对未签订合同的烟农,不享受各项产前投入补贴和优惠政策,其烟叶一律不予收购。
(七)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和政策。
烟草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烟叶收购价格和政策实行全等级收购。坚决制止价外补贴和加价收购,禁止以奖励等形式变相提高烟叶价格。收购中及时兑付烟叶收购款,严禁打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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