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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烤烟工作的意见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烤烟工作的意见
(泸市府发〔2006〕61号)


叙永县、古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07年是全面推进“泸州优质清香型山地烤烟开发”工作的第一年,为实现“品牌、质量、规模、效益”目标,特提出2007年全市烤烟生产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重心下移、着眼基层、突出服务、加强基础”的烟叶工作方针,控制烟叶规模,提高烟叶质量,规范流通秩序,加强基层建设,保持烟叶生产平稳发展的良好局面。围绕泸州优质清香型山地烟叶品牌开发,依靠科技、主攻质量、提高单产、合理布局、种养结合、夯实基础、提高效益、提升全市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强化技术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创新管理手段,烟叶生产全过程服务于“烟农、烟区、烟厂”,将烟叶生产纳入烟区“新农村建设”体系进行管理,达到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的要求,实现全市烤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市生产收购烟叶37万担,古蔺县18万担、叙永县19万担。上中等烟比例达到92%,下低等烟控制在8%以内,亩产260斤,均价确保450元/担,力争480元/担。种植面积14.2万亩,叙永7.2万亩、古蔺7万亩。收购和工商交接合格率达到80%以上,烟叶外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内在化学成分协调,突出泸州烟叶风格特色。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两县要配强党政抓烤烟生产工作的领导,乡、村要分别建立和完善烤烟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两县要从新农村建设、农民增收的大局出发,建立抓烟专业队伍,做到有人专抓、有人专管、有人专做,切实抓好2007年烟叶生产。
  四、扶持政策
  2007年全市烤烟生产扶持和奖励政策的总体原则是:改暗补为明补,补贴总额稳定,通过政策导向,全面加强烟叶生产过程控制,确保各项科技措施到位和目标任务实现。
  (一)物资及漂浮育苗。
  按照专业化、集约化、商品化的要求,所有物资由烟草公司统一组织,100%实行商品化育苗,由烟草公司统筹安排协调烟农和育苗户。
  漂浮育苗:占80%以上,有条件的乡镇要力争达到100%。20个标准中棚以上的集中漂浮育苗。每亩按1500株计算,每标箱补助20元,烟农按20-25元/亩的价格,提前向育苗户订购商品化漂浮育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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