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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十一批“泸州市园林式单位”的通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十一批“泸州市园林式单位”的通报
(泸市府发〔2006〕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经对第十一批“泸州市园林式单位”申报单位的初查和验收,市政府决定命名泸州市人大机关、泸州市文化局、泸州市公路局、泸州电信公司、泸州市图书馆、泸州市博物馆、泸州市歌舞团、泸州市青少年宫、泸州市烈士陵园、泸州市社会福利院、川南公共事务管理中心石洞管理站、川南公共事务管理中心纳溪管理站、龙马潭区政府、龙马潭区地税局、龙马潭区石洞镇政府、泸州市安迅驾驶培训中心、四川泸州一三五印务有限公司17个单位为“泸州市园林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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