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领导好。代表理事会全面领导协会工作,召集并主持本级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重要会议,有较强的议事和决策能力。
3、工作成效好。抓好会员小组、会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帮扶等活动,所在协会“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活动经常、形成风尚、作用明显、群众满意”。
4、宣传协调好。积极宣传协会,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协调社会各方力量,为协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五)优秀会员争创要求
1、学习宣传好。认真学习、宣传人口理论知识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积极倡导婚育新风。
2、带头作用好。带头按政策生育,起到了管好自己、教好子女、帮好亲戚、带好四邻的带头作用。
3、帮扶服务好。积极参加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在“生育关怀·零距离服务行动”中事迹突出,群众评价好。
4、勤劳致富好。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社区发展,学科学、钻技术、会经营、能致富,并热心传授技术,帮助周边群众致富,群众拥戴,表现突出。
5、文明新风好。家庭和睦,团结友爱,夫妻互敬,孝顺老人,爱护教育子女,家风文明。
(六)优秀志愿者争创要求
1、热心计划生育事业,富有奉献精神。
2、能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
3、积极参加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在“生育关怀·零距离服务行动”中事迹突出,群众评价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为推动“三争三创”活动持久深入的开展,各市(县)、区人口计生局(社事局)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制定好开展“三争三创”活动的实施意见。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开展“三争三创”活动,是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高协会服务能力、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各级协会要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开展“三争三创”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有效调动基层协会和广大会员、志愿者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各市(县)、区协会要加强对“三争三创”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解决“三争三创”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年推进,确保到2010年末全市60%以上的村(居)协会和企业协会组织达到先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