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和支持我市具有比较优势的大中型企业和技术水平高、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鼓励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业务。引进一批出口产品生产企业。以开发区、县区工业经济园区为依托,建设一批各具特色,带动外贸出口的生产基地。进一步充实南宁市外贸出口发展基金。
(三)加强经济技术协作
加强“南、北、钦、防”区内城市的经济技术合作,加强“南、贵、昆”乃至“蓉、渝”等城市的经济技术合作,扩大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积极主动地发展境外投资、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主动融入粤港澳台经济圈,扩大面向全国、东盟各国和全世界的开放。
(四)建造对外开放载体
加快开发区建设,拓展发展空间,扩大招商引资,努力实现开发区“二次创业”目标。加快县、城区工业经济园区建设,抓好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招商引资,建设多功能、综合性、现代化的特色工业经济园区。抓住区域调整、建设发展大南宁的契机,加快南宁市新区拓展建设步伐,抓好相思湖新区的开发建设工作。
(五)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前沿中心城市
积极参与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规范有序的自由贸易市场环境,充分发挥首府南宁枢纽城市、前沿中心城市、区域性核心城市作用。拓展与东盟各国之间的政治、经济贸易、交通运输、信息服务、旅游会展、科技文化等合作的领域。打造具有区域性较强竞争力的特色农业、制造业、旅游业、商贸业、现代物流业、会展业、金融业、信息服务业、教育业等产业。实施投资贸易、财政税收、土地利用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实行六项办事服务制度
1、服务承诺制。政府各有关部门办事窗口要公示办事承诺的内容、程序、时限、要求,使服务对象明白办事窗口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办事窗口办事人员要严格按服务承诺要求开展工作。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严格按承诺的内容和时限办理服务对象申请事项。
2、首问负责制。实行“一窗口”服务,服务对象到办事窗口办事或打电话咨询,首位接洽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首问负责人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周到服务。对属于负责人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可马上办理的事项要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负责人职责范围的事务,负责人要做好联络、引导工作。
3、一次告知制。服务对象到办事窗口办事或咨询,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所需手续、材料;因材料不完备或不完全具备条件暂不受理的,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手续和不予受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