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接到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并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工作,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或临时主持局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总指挥。
4.5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调集下列相关应急小组进行处置协调工作。应急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⑴现场施救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事发现场疏散、排险、清障救援工作的实施。陈锦良任组长;
⑵技术专家信息联络小组:采取技术措施消除或控制险情及危急状况,负责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及重大事故灾难影响范围及事态发展情况,并及时收集各类信息,进行专业技术分析,为应急抢险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及与有关部门的联络。何庆丰任组长;
⑶外围监控警戒协调小组:负责对事发现场险情发展及周边影响状况进行监控,并划定警戒区和控制区,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维持现场秩序,保障救援工作有效开展和现场保护,为快速有效实施救援创造安全有序的条件。孟和平任组长;
⑷指挥协调保障善后小组:负责组织调集抢险人员、物资设备,在第一时间对伤亡人员实施有效抢救和送医,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措施落实到位,并进行各项保障和清场及善后工作。洪国川任组长;
⑸调查取证小组:负责对事故有关人员、目击证人和实物进行调查取证及技术分析工作。陈科荣任组长。
⑹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负责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技术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蔡永泰担任组长。
4.6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发生后,救援现场指挥部应立即指挥人员疏散,控制险情的发展。根据具体情况,立即通知城监支队、监督站、物业管理单位迅速赶往现场施救,并可就近组织临时救援队伍、人员、物资设备施救,同时紧急调集应急专业救援队伍、物资设备和能够参与救援的队伍、物质设备进行有效施救。
4.7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可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