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厦建工〔2007〕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万一出现重大事故灾难时,应急救援工作能迅速有效展开,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环境破坏,维护社会稳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我市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对2004年制定的《厦门市在建建筑工程及建筑施工紧急情况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后,制定《厦门市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厦门市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0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万一出现重大事故灾难时,应急救援工作能迅速有效展开,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环境破坏,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我市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对2004年制定的《厦门市在建建筑工程及建筑施工紧急情况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后,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