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漯河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深入开展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
  在2006年对工业园区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工业园区内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和不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违法建设项目。集中解决园区内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引入高耗能、重污染项目的违法违规问题。一是彻底清理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制定的政策,尤其是制定出台的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和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一律予以废止和纠正。二是在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工业园区不得批准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督促加快开展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三是对未经环评审批入园项目应立即停止建设或生产,依法处罚并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应依法予以关闭和取缔;对引进的高耗能、重污染项目应符合国家准入条件,满足区域主要污染物减排的要求,对达不到控制要求的应依法予以关停。四是对未执行环保“三同时”规定,违法擅自试生产或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立即停产整改,依法处罚和加倍征收排污费。五是对废弃危险化学品随意弃置或不处置的,责令改正并处罚;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限期治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是对园区内配套建设的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责令限期治理,并对园区内企业实行限产限排。
  (三)开展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整治
  1.对全市制药(原料药和中成药)、化肥、食品加工(屠宰及肉食品)行业进行综合整治。2007年,全市制药(原料药和中成药)、化肥、食品加工(屠宰及肉食品)行业必须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浓度达到省、市控制指标要求;凡已于上年度完成废水深度治理任务的企业,治理工程必须通过市环保局组织验收;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治理或关闭。
  2.对造纸企业进行全面核查清理。一是对辖区内造纸企业的规模、原料、能耗、物耗、水耗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排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市环保局统一组织核查。二是对非法建设的造纸企业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的标准予以取缔,并恢复环境现状。三是对治污设施不规范、不完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造纸企业,一律停产治理。
  3.对畜禽养殖业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加大对畜禽养殖业环境综合整治力度,2007年10月底前,北徐集团生猪养殖场、中原祥基养牛厂、三农牧业有限公司、九鑫牧业有限公司、漯河市联华养殖有限公司、南街村养殖场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须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并经市环保局组织验收。逾期未完成任务的,一律停产治理或关闭。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