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法违规交易问题。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违反《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加油站用地和其它经营性用地不按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擅自利用划拨土地、集体土地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等问题。
(四)土地市场制度建设不落实问题。主要是检查自治区人民政府2001年下发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桂政发〔2001〕88号)规定的九项管理制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制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城市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制度、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土地登记可查询制度、 集体决策制度、举报和监察介入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领导和管理机构在管理上的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一是有法不依,越权审批,致使城乡土地市场分割;二是执法不严,甚至执法犯法等行为;三是违反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特别是违反国家“收支两条线”政策规定,擅自减免各项土地收益,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四是中介机构未按规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问题。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我市这次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采取市、县自查自纠为主,市组织检查为辅的办法。治理整顿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1日至3月15日)。
1、传达国土资源部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政府领导讲话精神,2月28日前,把会议精神传达到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体干部职工,3月1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全国和自治区会议精神,部署全市治理整顿工作安排,会议规模为:邕宁县、武鸣县、五城区政府、市属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和有关人员。
2、邕宁、武鸣县及时组织制定本辖区的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并于3月15日前将工作动员部署情况书面报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办公室。
3、加强组织领导,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市政府成立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常务副市长陈瑞贤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查晓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阮兆丰、市监察局局长陈琪任副组长,市国土、计划、经贸、农业、财政、审计、监察、建设、规划、教育、科技、法制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从国土、计划、财政、审计、监察、建设、规划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邕宁、武鸣县人民政府相应成立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领导组成,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从各有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参加治理整顿工作。
(二)自查阶段(3月16-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