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3〕27号 2003年3月1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南宁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根据
国土资源部《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和《自治区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3月-6月,在全市范围内(含邕宁、武鸣县)开展以强化土地法制观念教育、查处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行为、落实制度建设、促进管理到位为重点的进一步治理整顿我市土地市场秩序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治理整顿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的重要指示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自查自纠为主的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建立健康、有序的土地市场管理体系,促进我市经济
社会可持续发展。治理整顿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治理整顿,使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的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行为得到查处,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得到清理,土地执法中的错误做法得到纠正,土地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
二、重点范围和主要内容
治理整顿的重点范围是: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土地管理、供应、交易等情况。凡未经处理和尚未终止的非法占地、非法入市行为,不以上述时间为限,均纳入治理整顿的范围。
治理整顿的主要内容:
(一)各类开发区、园区用地问题。主要是清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设立各种名目的园区(城、村)、园区行使土地审批、出让权,造成多头供地,恶意竞争,违法供地;土地闲置,未批先用、边报边用等非法占地;拖欠征地款项,侵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
(二)非法征(占)用集体土地问题。未经依法批准,单位和个人擅自与乡(镇)、村、组签订征地、占地、租地协议,非法使用集体土地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