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2007年春节期间开展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厦建工〔2007〕10号)
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工作,落实质量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质量隐患,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发生;贯彻市领导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7年1月25日批示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2月1日至2月16日对全市在建建设项目开展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目的
通过自查和检查达到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二) 检查依据
1、国务院令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等。
(三) 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建设项目,桥梁工程、省市重点工程、财政投融资工程为此次检查的重点对象。
(四) 检查内容
1、检查施工企业落实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的措施和效果。
2、检查监理单位落实工程质量监理责任制的措施和效果。
3、混凝土工程、预应力张拉施工质量、预拌混凝土、桥梁橡胶支座、钢筋原材、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施工质量。
(五) 检查组织
1、成立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工作,组长:林德志,副组长:陈锦良、陈科荣,成员:周兴寿、蔡森林、陈俊锋及各区建设局分管领导。
2、领导小组下设11检查组,第1~5建设与管理局组织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组成,负责市管项目;第6~11由各区建设局组织,负责各自管辖项目。
(六) 检查程序
1、各检查组分别听取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情况汇报。
2、各检查组检查内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