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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的意见

  为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打持久战。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
  (一)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食品安全市场秩序。在巩固前几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围绕群众需求最多、消费最直接、反映最强烈、危害最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整治联合行动,形成监管合力,严惩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在种植养殖环节,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在生产加工环节,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点,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同时,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强化企业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在流通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四是在消费环节,推进对餐饮企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要加大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加强餐饮业、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农村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卫生管理,消除食物中毒隐患;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申诉举报热线电话的作用,一旦发生事故,及时予以处置。
  2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合力。针对食品抽检、监测、调查评价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提高防控能力;加大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定期通报制度,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选择2-3个区县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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