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与具体要求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1.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对农村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实施监管,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安全卫生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城乡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2.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市政府确定选择基础较好的临颍县作为首批参加创建全国、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其它县区也要根据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的内容和标准开展工作,通过示范作用带动和提高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结合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继续鼓励大型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发展农村食品超市,年底实现90%的行政村有食品小超市的目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健全县乡村食品安全协管机制并使其发挥作用。
3.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意识。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让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农村食品产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准规范等方面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安全食品的管理规定、生产要求和良好效益等方面的宣传,着力提高农村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素质。发挥农村消费者协会、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农村消费者的申诉举报,维护农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合法权益,发挥广大群众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作用。
(二)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整治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强化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和市场准入工作,规范种植业、养殖业化肥、农药、兽药、渔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行为,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畜、水产品流入市场。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开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资店,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创建自主品牌,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和检验检测制度。实施农产品标识推进计划,推广产地编码,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监管制度化、产品营销品牌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