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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推行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网通公司:主要负责各自职责内通信线路的维护保养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通信线路畅通和设备良好,以及答复、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等工作。

  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负责职权管辖范围内求助事项的处置。同时,各区政府应积极配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社会求助处置工作,与122台和上级单位联成网络,形成合力。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122社会求助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市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市社会求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110社会服务联动、紧急报警和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吴建选任组长,市政府朱仲贤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张跃进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指挥中心,承担全市社会求助服务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由市公安局杜荣良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指挥中心陈国樑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在122台设立协调组和督导组,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相关社会求助服务单位与122台建立联系紧密、互相配合、彼此对接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保证社会求助服务工作高效运作。

  (二)强化体系建设。按照省专门会议提出的2007年10月1日前实现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要求,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强化社会求助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改造公安110报警服务台的原有设备,配齐接警人员,建设集中统一、高效便捷的受理平台。各相关社会求助服务部门和单位要迅速建立与122台联系紧密、互相配合、彼此对接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与群众关系密切、承担社会应急救援服务职能的供电、市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和单位要依托互联网络建立与122台对接的二级服务平台,实现求助信息共享和处置指令快速传递。要加强对122台接警人员和相关单位处置救助力量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做到挂牌上岗、规范服务。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练兵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推进社会求助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组织经常性的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实战处置技能,加强配合衔接,努力促进社会求助服务工作的紧密化运作、规范化服务、专业化处置。

  (三)健全工作制度。参与社会求助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应当落实相应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工作程序、管理规章、考核奖惩等制度,对122台转交的社会求助事项,应严格实行首接责任制,保证社会求助事项得到妥善处置。首接责任制的考核检查,以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122台转交的社会求助事项的时间为起始。水电气、卫生急救等具有应急抢险、救援职能的社会求助服务部门和单位,必须建立完善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落实应急处置力量,配齐必要的设施装备,确保随时出动处置;其它部门和单位在工作日应当落实专门值守电话和人员,受理122台转交的社会救助事项,在节假日和其他非工作时间应当明确应急备勤力量和联络方式,保证24小时联通。对于122台转递不需现场处置的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应依照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限答复求助群众并反馈122台。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制度未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一般事项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复杂事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时难以办结的,应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并承诺办结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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