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全面落实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落实高新技术产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生产环保设备企业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的税收扶持力度。各类政府资金优先投向自主创新型、成长快、效益好的科技创业企业,使其成为市、省、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加大对重点服务业园区的财税支持力度,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扶持力度。
22.研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政策。研究落实我市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各类政策措施,加大人才发展资金投入,主动推进“530”等重点引智工作的开展以及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创业扶持资金等政策的兑现。
23.努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充分发挥财政税收职能,加快产业转移,积极鼓励工业企业和投资“走出去”,坚决淘汰“三高一低”行业和“新五小”企业;支持促进工业企业向研发和销售环节延伸,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强力推进城市工业布局和农村居住布局调整,加快列入市区工业布局调整计划的企业“退城入园”。
24.建立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反馈机制。建立完善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反馈机制,在财税政策落实过程中,紧扣市委、市政府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深入企业开展政策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贯彻执行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财税政策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五、加强财税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5.加强检查、互查,规范财税秩序。建立定期自查、定期报告、定期互查制度。重点加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非税收入、土地出让金等各项收入稽查力度,重点加强对“三高一低”行业、“新五小”企业的检查力度,规范财税秩序,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
26.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加强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在专项资金日常监督方面,强化财政资金监控预警机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在实施专项检查方面,重点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专项专用、有无截留挪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27.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将绩效管理引入环境保护、“四高联动”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的全过程,积极采取“使用前确定绩效目标”和“实施后进行绩效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全面实施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
28.优化环保和“四高联动”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税收服务质量,建立督查督办制度、限时办结制、税法通报制、首问责任制等,并公开服务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纳税企业及社会的监督,着力营造促进环保和“四高联动”的良好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