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6699”、“八大行动”、“四高联动”等
三个《决定》的财税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7〕14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6699”、“八大行动”、“四高联动”等三个<决定>的财税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6699”、
“八大行动”、“四高联动”等三个《决定》的财税实施意见
(市财政局、无锡国税局、无锡地税局 2007年7月11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举全市之力开展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的决定》(锡委发〔2007〕50号)、《关于全社会动员全民动手开展环保优先“八大”行动的决定》(锡委发〔2007〕51号)和《关于大力推进“四高联动”加快实现“三大转变”的决定》(锡委发〔2007〕59号)精神,市财税部门立足加快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拓宽思路、创新举措,在税收征管、资金保障、政策扶持等方面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培植税源,加强收入征管,为落实决定做好资金保障
1.加快财源建设,壮大地方财力。梳理并整合现有优惠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税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不同区域功能定位,调动各地区政府积极性,实现不同地区不同产业错位发展,促进地方财源建设,增强地方经济发展后劲。
2.加强征收管理,促进收入增长。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考核管理,重点考核市县级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各地区超全省平均水平、各征收部门超全省条线平均水平。加快财税库行联网建设,建立征收业务经费奖励补助资金兑现与考核挂钩的工作机制,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
3.开展税收清欠,严格税收征管。对涉及整治的高污染高能耗等行业,切实加强税收征管,清理漏征漏管,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同时,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和日常税收检查,严厉查处企业存在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加大对涉税案件的处罚力度和追缴税款的力度,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例在媒体进行公开曝光,规范税收秩序,震慑涉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