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制订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方案,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全面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就医环境。
2.进一步加强医疗市场的监管,严格执行医疗信息公示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执业行为,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
3.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为管理,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4.进一步加强医院治安和生产安全监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推进惠民医疗服务,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医患沟通教育,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6.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处理医患纠纷,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7.协调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处理机制。
8.负责“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市医院管理中心
1.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参与制订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方案,组织直属医院全面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就医环境。
2.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严格执行医疗信息上报及公示制度,规范直属医院的执业行为,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
3.进一步加强直属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强化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加大医疗制度的执行力度,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4.进一步加强直属医院治安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组织直属医院积极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并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教育,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6.及时处理直属医院的医患纠纷,积极推行和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7.探索和完善市属医院医疗纠纷第三方处理机制。
三、市综合治理办公室
1.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参与制订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方案。指导、协助卫生行政等部门推进平安医院方案的整体实施。
2.积极指导医院落实内部治安防范和治安管理措施,协助进行职工教育,督促医院保卫机构和保卫力量建设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3.采取有效措施,使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明显改观。
4.协助调解和化解医患纠纷。
5.把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并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