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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7年创建平安医院计划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41号)和全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平安医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2007年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含相应规模的民营医院)启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求二、三级医院基本达到省平安医院建设基本目标,三级甲等医院全面建成平安医院,其它医院也要按照创建要求努力进行达标建设。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4月~6月):动员部署,制定方案

  1.成立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制定下发有关文件,明确创建活动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方案。

  2.由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根据省平安医院创建考核标准研究制定我市创建平安医院考核标准,并下发执行。

  3.由市司法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研究制定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的试点工作方案。

  4.市医院管理中心和有关保险公司研究制定并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总结经验。

  第二阶段(2007年6月~10月):全面启动,重点突破

  1.各级医疗机构对照平安医院创建目标和要求,以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就医流程、落实医疗安全措施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查找薄弱环节,制订整改措施,推进创建工作。

  2. 有关单位依据指导意见和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和医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3.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医院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医院内部治安专项检查和指导。

  4.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召开全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现场推进会,交流创建工作经验。

  第三阶段(2007年11月~12月):阶段考核,总结推广

  1.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等工作。

  2.由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组成市创建平安医院考核评价小组,对全市二、三级医院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性考核,并对全市创建平安医院工作进行评价。各市(县)区相应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召开全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彰大会,总结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附件3:
无锡市创建平安医院部门职责

  一、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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