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总结交流,加强考评。各相关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交流。要及时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建设“平安医院”工作深入开展。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和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定期组织检查和开展考评工作,及时通报和表彰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对达标单位授予“平安医院”标牌,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医疗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各市(县)区平安医院的创建达标率要纳入各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无锡、法治无锡的建设考核指标。

  创建平安医院期间,各市(县)区和各相关部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及时向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市(县)区、各相关部门和医院要将创建活动组织的建立和工作方案于2007年7月20日前报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2727694,传真:82727694。

  附件:1.无锡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2007年创建平安医院计划

  3.无锡市创建平安医院部门职责

  附件1:
无锡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唐喜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爱国 市卫生局局长

      马建洪 市综治办副主任

      李建秋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建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彦 市司法局副局长

      方佩英 市卫生局副局长

      史金兰 市医院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 员:陈荣庆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张承平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席永清 市城管局副局长

      沈 毅 市民政局副局长

      袁建生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钱 夏 市物价局副局长

      蔡海华 市信访局副局长

      惠寅初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调研员

      裴国民 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周建辉 无锡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凌晓霖 无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卫生局,王爱国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