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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五)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全面执行省卫生厅制定的《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定期组织安全工作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要建立健全治保会、护院队、义务消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逐步推广安装电子监控等做法,加强医院内部技防设施建设。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内部安全隐患。要制定和完善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要加强医院内部重要部位、重点科室和重点部门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各类毒、菌种和放射源的管理,严防发生流失事件。要认真贯彻《保密法》,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发生失窃密事件。要加强法制教育,努力预防职务犯罪。要落实防范、惩治邪教势力和非法组织活动的各项措施,加强与基层社区组织、公安派出机构的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认真治理周边环境,确保正常医疗秩序。公安、综治办、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屋、旅馆、招待所的管理,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治安隐患,防止违法犯罪分子隐匿其中。要合理规划和建设医疗机构,特别是人、车流量较大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改善医疗机构及周边交通秩序。要强化对医疗机构周边煤、油、气、电设备的管理,及时拆除违章建筑、取缔违法摊点。要经常分析医疗机构及周边地区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巡逻守护,严密防范侵害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发生。要定期组织开展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依法打击“医托”、“号贩子”和散发、张贴虚假医药印刷品广告等违法行为。

  (七)坚持正面宣传引导,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宣传部门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医务工作者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精神,努力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和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感。坚持客观宣传医学科学的特殊性、高科技性和高风险性,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纠纷,在未查清医患纠纷真相前,不轻易、轻率地报道,杜绝不实报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营造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舆论氛围。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意识,建立统一协调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最新的政务信息和医疗服务信息,增加透明度,满足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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