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标确定供种单位。为保证供种工作顺利进行,在总结2006年我市公开招标供种企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河南省2007年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企业招标和供种管理暂行办法》,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保证种子质量和配套服务,保证成本低和质量效益好的原则,市农业局要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科学制定招标文件,组织专家评审,面向全省公开招标供种企业。市监察局要全程监督招标过程,同时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并将中标的供种企业名单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备案。项目实施县区与中标供种企业要签订具体的供种合同,合同要明确品种名称、数量、质量、中标价格、供种价格、供种时间、供种方式、供种地点、技术服务、违约处罚等内容,各项目县区要及时向供种企业提供清册。中标企业要邀请省级指定的种子质量检测机构对所供种子进行检验,供种受检率要达到100%。
(五)搞好培训,推广保优节本技术。项目实施县区要组织农技人员制定优质专用小麦保优节本规范化栽培技术规程,并印制明白卡发放到每个农户。利用举办培训班、印发技术材料、广播、电视、报纸、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培训与宣传。要组织农业技术专家指导团,深入基层,巡回技术指导,组织农技人员分片包村,真正把优质专用小麦生产技术落实到千家万户,做到良种良法相配套,使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项目发挥良好作用。
(六)统一供种。县区农业、财政部门要与项目区乡镇和村“两委”搞好结合,建立供种台帐,完善供种清册,组织群众及时购种。供种清册要明确户主姓名、供种面积、品种名称、数量、价格、供种时间等内容,供种清册一式3份,分别用于编制计划、行政公示和财政报账,并在良种供应时,由享受补贴的农民或农民代表签名并按指印。供种企业要依照合同要求和供种清册,根据合同规定价格,将种子按时、保质、保量送到指定地点,确保供种到位。供种企业要足量供应中标品种,不得让未中标企业参与分包供种。供种企业在对项目区进行供种时,要依照品种多样化的原则,在市定主推品种范围内,尽可能扩大供应品种数量,满足群众不同的需求。供应种子要实行统一包装、统一标签,种子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粮食作物种子---谷物类<GB4404.1---1996>)。并注明该品种的缺点和注意事项。凡承诺供应包衣种子的,不得以供药代替。市植保站划定的项目区内发生全蚀病的田块,所供种子必须用“适乐时”农药进行包衣供种;我市辖区内所有种子生产企业安排的种子繁育基地,也必须用“适乐时”拌种,否则,种子管理部门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植保部门不予发放种子检疫证。种子企业在供种的同时向农户发放配套栽培技术明白卡,不能以种子标签代替明白卡。
(七)严格资金管理。各县区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良种推广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2007年河南省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企业招标和供种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报账资金支付程序制度。各项目实施县区财政局要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制定的《农作物良种推广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4〕16号)第
十三条规定,在开标后对供种单位按招标确定的供种量,预拨70%的资金,其余30%的资金在播种结束后,由供种单位凭供种清册和销售发票原件等材料到财政部门结算拨款。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