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科学普查,提高质量。采用传统调查方法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文物普查的科技投入,增强文物普查的科技含量,提高普查质量。
5.严格标准,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普查规范及标准进行,提高文物普查的时效性和相关标本、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普查的组织
1.成立机构。为加强对本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漯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文物普查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负责全市文物普查的指导、督查、宣传等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具体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文物普查工作。
2.组建队伍。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组建若干个文物普查队,各普查队的成员以省、市培训人员为主,每个普查队都要注意配备专业强、素质高的专业人员,确保第一手普查资料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实行普查分工负责制,保证信息采集、数据记录、表格填写、数据录入、资料整理、成果宣传等各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3.搞好配合。文物部门是此次文物普查的主力军,但普查工作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市、县区文物部门要在当地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主动做好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通报普查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拓展文物普查的广度和深度,扩大文物普查的影响范围,使普查取得更加丰富的成果,共同推进我市文物普查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
五、实施步骤
(一)普查的时间
此次普查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07年9月30日。
(二)普查的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07年4月至9月。
主要任务是:1.制定方案,广泛动员。制定《漯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召开漯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市的文物普查工作。各县区务于2007年7月30日前将本县区领导小组名单和普查工作计划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组建队伍,开展培训。各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文物普查队伍的组建工作,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到位,并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物普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技术骨干赴省参加业务培训,并在此基础上,对各县区普查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或“以查代训”,确保普查队伍的全员培训。3.根据国家、省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漯河实际,编印《漯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