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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漯政办[2007]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26号)精神和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和经济社会建设的生力军。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加快实现我市打造“两个名城”、推进“三大建设”、“两个率先”的目标,迫切需要大量高素质的劳动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促使广大高校毕业生及时就业,改善我市从业人员素质和结构,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措施,对于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需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
  2007年我市将有6000余名大中专毕业生面临就业,就业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认真落实政策,切实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促进就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市、县区两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加强就业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水平的基本稳定,实现全市就业人数进一步增长,并使未就业毕业生在离校后得到较为完善的就业服务和基本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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