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预案》的通知
(厦建办〔2007〕7号)
机关各处室办,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预案》印发你们,请各处室办对照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
附件: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预案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预案
根据《
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预案》的要求,对照厦门市本岛城市防洪防台风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厦门市本岛城市防洪防台风预案(2007年修订)》,制定局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预案。
一、局机关成立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并担负本岛城市防洪防台风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如下:
1、在局党组的领导和上级防洪防台风指挥部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洪防台风工作的决定和指示。
2、担负本岛城市防洪防台风日常工作,并安排部署局机关防洪防台风工作。
3、协调、指挥局系统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
4、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工作措施,落实防洪防台风的物资和经费。
二、局机关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局机关防洪防台风工作的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其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洪防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及时了解、掌握台风、汛期等水文运行动态。
3、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提出防洪防台风意见并具体组织实施。
4、传达贯彻上级防洪防台风工作指示,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防洪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5、处理本岛城市防洪防台风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和局机关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成立局机关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小组职责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