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事前、事中和事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力手段。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具有依据充分、处理及时、比较灵活和效果明显的优势,既能够保证处罚的时效性,又能起到对企业的惩戒作用,今年将用好用足这一手段。
2、加强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与《厦门日报》联手,每月开展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点评,点评结果在厦门日报公布。二是将质量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常规化。三是要制定本地区企业及在建工程技术人员、“三类人员”培训工作计划,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定期举办新技术、新规范、新标准等培训班。四是组织企业及技术人员观摩优良工程、文明工地,学优赶超。
3、加强监督机构建设。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对区级监督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充实一线监督力量,落实监督责任,提高监督水平。认真贯彻《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评价活动的通知》(闽建建[2006]46号)精神,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工作,提高监督工作质量。
4、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巩固去年整治成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予以解决。二是在继续加大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力度的同时,将预防“两超一大”及施工坍塌事故作为整治的重点,双管齐下,共同发力,力克造成建筑施工多发、易发事故的“两大顽疾”(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三是逐步探索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从事故发生原因、事故发生过程、事故预防措施等方面入手,总结和提炼出防止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两超一大”等事故的技术性和管理性的规律。四是在整治淘汰限制使用建筑施工竹脚手架、井字架、人工挖孔桩等落后施工设备和工艺的同时,大力推广“四新”技术,引导施工企业积极提高施工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促进建筑施工生产力的发展。
5、开展“大牌子、小队伍”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外地入厦施工、监理企业存在“大牌子、小队伍”现象,管理人员不到位或不能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大牌子、小队伍”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施工、监理企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6、深入开展“文明工地”创建工作。要巩固我市2006年的创建成果,2007年要深入开展“文明工地”创建工作,研究出台创建“文明工地”激励机制,促进“文明工地”创建工作,以“文明工地”创建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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