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改革(市民政局、市农办牵头)
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政会分开、政府职能转移,建立扶持机制,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迅速、健康发展。一是推进行业协会独立化、民间化改革。研究出台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改革意见和实施方案,建立政府向行业协会征询和监督指导机制,建立行业协会考评奖惩和准入退出机制。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部门脱钩,实现政会分开。逐步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以向行业协会转移的相关业务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保障其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出台相关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完善扶持政策,建立扶持发展资金。引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治理结构,完善监管机制,优化发展环境。二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加快制定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细则,从简化登记、资金扶持、税费优惠等多方面加强扶持。全市集中办好20个合作社示范点,规范建立1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十)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市编办、市人事局牵头)
积极稳妥地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改革,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事业体系。一是制定完善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完善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方案,研究推进改革的配套措施,调整布局,重组资源,精简机构编制,提高运行效率。二是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与聘用合同制的实施,出台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实施办法、竞争上岗暂行办法、实施聘用合同制未聘人员安置办法等人事制度改革配套文件。三是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试点工作。制定出台《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改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长沙市市属事业单位改制试点工作中国有资产处置及人员安置与分流试行办法》等政策性文件。继续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试点,推动其经营主体多元化和人员身份社会化。
三、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改革统筹协调机制
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发改委要充分发挥综合、衔接、协调职能,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各专项改革的推进。正确处理好重点突破和综合配套推进的关系,探索建立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部门间的改革沟通协调机制,主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革。
(二)强化落实改革工作责任
建立分工负责工作机制,在各项改革方案出台前,要明确提出相关的责任单位。同时,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对年度确定任务的实施情况,注重发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作用,组织若干工作小组进行督促检查。并尽可能制定科学的改革绩效考核评估标准,将年度重大改革任务列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工作考核,同时通过有效方式加强对各部门改革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