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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2007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6〕32号)精神,在继续抓好长沙县农村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基础上,其他区、县(市)进行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分项试点。一是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出台《长沙市关于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划分乡镇类别,明确职能,规范办事机构,制定人员分流等配套政策,完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二是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继续落实化解乡村债务目标责任制,全面清理核实债务底数,锁定旧债,防止出现新的乡村债务。继续抓好长沙县的化解乡村债务工作试点,每个县(市)各选择一个乡镇和不同类型的村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鼓励以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出租等形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林权的合理流转。完善流转机制,建立流转平台,规范流转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力争全市土地流转面积突破100万亩。四是推进农村金融、兽医、林权、农村保险、农技推广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长沙市农村合作银行组建步伐,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研究推进农村政策性保险试点。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动物防疫体系。抓好浏阳市省级林权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全面完成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水利工程管理改革任务。
  (五)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市教育局牵头)
  以推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强化公共财政对教育的保障,全力推进教育改革。一是加快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制定具体的改革实施意见,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免费制,从2007年秋季开始,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行“一费制”全免入学。全面启动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差距。二是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模式和教学改革,广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做好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设置调整,全面启动“职教城”建设工程。启动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学生救助制度,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确保职业学校招生。三是抓好普通高中的调整和改革。适当控制普通高中发展步伐,继续推进高中学校布局调整,全面启动课程改革,着力推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学校依法自主发展和持续发展的机制。扩大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区属高中招生,稳妥做好城区初高中剥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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