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2007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长政发〔2007〕2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以及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为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现就2007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总体任务
(一)指导思想。按照“又好又快、率先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不断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改革措施的协调性,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坚定推进各项论证比较充分、条件比较成熟的改革举措,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有新的突破,将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向深入,为加速我市崛起和构建和谐长沙提供强大的动力。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围绕实现长沙率先发展,以更大的勇气和胆识稳步推进改革创新。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取向,加快推进经济领域的深度市场化。三是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使改革成果惠及大多数人。四是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增强改革的配套性和实效性。五是坚持推进改革与促进稳定相结合,注重把握好改革节奏和社会承受能力。
(三)总体任务。一是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二是围绕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投资、财税、金融、价格等改革,加快资本、土地、人才、劳动力、技术和信息等要素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围绕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综合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乡镇机构、农村金融、土地承包和流转、征地制度、农村保险试点、林权和水权改革等各项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四是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强化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以及科教文卫等相关领域的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是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价格等改革手段,加快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机制建设。
二、重点专项改革的目标和责任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市国资委牵头)
全面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为力争2009年全面完成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任务奠定坚实基础。一是推进实施“五个一批”改革措施。通过转制救活13户企业、关闭注销24户企业、属地移交3户企业、救助安置5户企业、优化提高已改制企业,实施10户以上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二是积极做好企业破产工作。操作实施重型、动力、正圆、湖药、轴承5户企业的政策性破产,抓好其他具备条件企业的依法破产工作,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实施,制定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整合资源。三是全面启动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启动42家已改制企业的社会职能分离工作。突出抓好企业退休、失业人员的移交工作。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市属已改制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四是做好不良债务的打包处置工作。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收回打包不良债务5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