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六)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召开的重要会议、阶段性工作部署、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各级领导同志的新思想、新观点和工作思路。
  (七)重大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及后续情况(报市政府总值班室)。重大经济动态,社情民意,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八)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有参考价值的各种专题调研报告及领导需要的工作建议、意见和设想等。
  (九)每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季度、半年经济形势分析及预测信息。
  (十)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获国际性、全国性奖励的情况。
  三、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
  (一)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地报送信息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精减文件、精减会议”的要求,充分利用政务信息的主渠道,加强政务信息的报送工作。反映的事件应当真实可靠,有根有据;重大事件上报前,应当核准事实;信息中的事例、数字等应当力求准确,实事求是,防止以偏概全;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应当有新意;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信息力求有一定的深度,透过事物的表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深层次问题,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报送的动态信息字数一般控制在500字以内,综合信息控制在1200字以内,调研信息控制在3000字以内。
  (二)加强综合性、调研性信息的报送工作
  上报信息要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全面反映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影响的全局性、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的问题;全面反映本地本部门全年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注意挖掘和报送工作经验、教训类信息,推广典型的有价值的经验和做法;特别要加强问题性信息的报送,做到既报喜又报忧,通过问题性信息的报送而求得问题的解决。要加强信息综合工作,花大力气、下苦功夫将零散的、孤立的一般情况归纳整理为综合性信息;加强信息分析研究工作,把不完整、浅层次的信息转化为深层次、分析性的高质量信息。要支持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反映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本地难以解决的问题,真正使信息在政府决策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同时,要加大信息调研工作力度,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市发改委、农办、经委、建设局、贸发局等市级综合部门每季度要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1-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信息,其他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每半年提供1-2篇调研信息。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