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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企业开发利用境外矿产资源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企业开发利用境外矿产资源的意见
(豫政〔2007〕5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实施“走出去”战略,发挥我省地勘单位和企业在资源勘查开采方面的人才和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鼓励、引导和支持我省企业到境外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弥补省内资源不足,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挥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技术优势,促进境外资源开发利用

  针对我国“十一五”期间工业化进程加速、资源消费持续大幅增长、资源紧缺矛盾日益突出的现状,国务院近期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意见》(国发〔2007〕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了《境外投资“十一五”规划》(发改外资〔2007〕974号),均提出我国要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扩大国内资源供给的同时,加大对境外矿产资源的投资开发力度,提高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我省也把境外资源勘查开发作为境外投资工作的重点,明确要大力拓宽境外资源合作的渠道和领域,开拓和融入海外资源市场,参与世界资源市场的竞争和再分配,缓解我省资源瓶颈制约。

  我省拥有一批具有技术和人才优势的地勘单位和矿山开采、冶炼企业,这些地勘单位和企业近年来积极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利用技术、人才和经验优势,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已在亚洲、非洲和南美洲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地质勘查、矿产开采和工程施工,有的已在国外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十一五”期间,我省地勘单位和企业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继续在世界范围内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满足我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为实现中原崛起提供资源保障。

  二、合理安排境外重点矿产资源的地域布局,选准市场发展空间

  国家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要加大对境外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投资力度,以铁、铜、铝、镍、铬、钾等重点矿产资源为重点,加强周边,扩展非洲,开拓美洲及大洋洲等区域。上述区域在矿产资源方面与我省有很强的互补性,亚洲的蒙古、越南、缅甸、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国家拥有丰富的铝土、铜、钼、镍和钾盐等矿产资源,非洲和南美洲拥有丰富的铬铁、铜、金、富铁、铅锌、镍等我省紧缺矿种。其中:东南亚的铝土、铁,中亚的铜、铅、锌,非洲的贵金属、铜、铁、铝土,南美洲的铜、铁、锰、贵金属、稀有金属等都具有较好的开发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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