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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建设厅开展2006年度建筑企业资质检查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建设厅开展2006年度建筑企业资质检查工作的通知
(厦建建〔2007〕46号)


各相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省建设厅的部署,为做好2006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检查工作,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建审批〔2007〕33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1、企业应提交2006年度本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社保凭证(地税部门缴费凭证);企业财务和经营负责人、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主要机械设备(或生产设备)变动的,应提交相关的变更资料复印件,报我局建筑业处或材料设备处办理,同时更新和补充网络数据;

  2、2006年度在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或被责令停工整改的建筑业企业,应提交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企业应提交主要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并报我局建筑业处;

  3、企业应当按照省建设厅《 关于认真做好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闽建筑函〔2007〕21号)(详见附件2)的规定,认真填报本企业建造师及项目经理有关网络信息。网络信息填报方法:建筑业企业首先登陆中国建造师网( www . coc . gov . cn ) ,然后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进入《 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调查信息上报系统》:(1)已经持有建设部施工企业信息锁的企业可使用信息锁直接登陆系统填写企业信息;(2)未持有建设部施工企业信息锁的企业可通过申请密码进入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建筑业企业网络信息填报成功后,还应当督促本企业的项目经理及建造师凭身份证号及执业资格证号登陆个人系统据实填写《建造师、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见附件),填写完毕后按报送程序网上报送。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一份,企业负责人在调查表上签字后加盖企业公章,并将本企业所有调查表汇总后于2007年5月10日前报我局工程建设管理处。我局将做好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列为今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不执行本通知,不按期如实填报资料的企业,今年资质检查结论将作为不合格处理。如在填报或登陆系统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电话:010 -58933417 、010 -58934285 ;在调查或申报中遇到问题,可与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郭江帆,联系电话:0591 -87615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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