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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泸州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泸州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
(泸市府发〔2007〕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研究泸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一大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意见》(泸委办发〔2002〕21号)的规定,每两年对全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进行评奖,今年我市开展了泸州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学科组评审、专家复审、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审定,决定授予周长明所著《中国城市弱势群体思想意识研究》等5项成果为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曾庆双等所著《政府形象力的价值及其构建过程》等20项成果为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市图书馆所著《泸州百科全书》等35项成果为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赵洪波等所著《试析技术创新与知识经济的互动关系》等30项成果为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优秀奖。
  希望获奖人员与时俱进,再接再厉,取得更多更好的研究成果。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以获奖人员为榜样,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精益求精,勇于创新,为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泸州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目录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泸州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奖获奖目录

  一等奖(5项)
  1. 中国城市弱势群体思想意识研究(专著)
  四川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
  周长明(四川警察学院)
  2. 建构与价值--刑事司法的若干制度研究(专著)
  四川大学出版社 2004年9月
  陈真(四川警察学院)
  邓剑光(汕头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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