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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做好“五一”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做好“五一”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厦建工〔2007〕57号)


各有关单位:

  “五一”节即将到来,为确保“五一”节期间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祥和安定的节日,现将《福建省建设厅关于“五一”节前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五一”节前后我市有关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认真研究部署“五一”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各项安全工作。

  二、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各项施工生产安全措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区建设局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应同时有重点地加强检查,督促各建设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工程管理:工程项目执行法定基建程序、参建各方主体的资质、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执业人员资格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在建工程的应急预案、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审查等情况,特别是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到位及履职情况。

  2、施工现场:重点检查脚手架、模板工程、临边和洞口防护、施工用电、深基坑围护、深基坑边坡、人工挖孔桩、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以及文明施工。

  三、加强建筑工地饮食卫生管理工作

  春夏之交,天气多变,各种消化道、呼吸道流行病易发,各单位、工地要做好节24期间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把好食品进货关,杜绝变质、过期、受污染及来历不明的食品进入工地;要强化食堂卫生工作,做好除害、清洁、消毒、隔离等卫生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体检,并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四、加强“五一”节期间安全值班制度

  各单位要加强“五一”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领导亲自带班的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要根据单位及工地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善节假24应急处理机制,明确应急处置办法,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身上,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向我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我局24小时值班电话:221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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