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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二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的意见

  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在摸清本辖区内人口状况,选民数量和分布情况,总结上届选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选举工作方案。选举采取居民代表会议选举、户代表会议选举和居民会议选举三种形式,上述三种形式均必须有居民、居民代表、户代表的过半数人员参加,会议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二)宣传发动阶段
  通过全面宣传发动,使广大社区居民了解选举的意义、有关法律和上级文件精神,激发参与民主选举的热情,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使广大基层干部增强法律意识,自觉依法办事。
  (三)提名候选人和选举阶段
  1.选民登记
  选举委员会对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资格进行登记、审查和确认。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户在人不在或人在户不在”的社区居民,其选民资格,由各地根据居民自治的原则确定;采取居民代表会议选举、户代表会议选举的要逐一进行登记选民工作。采取居民会议选举的可采取“登记选民”和“选民登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选民登记。
  2.候选人条件及候选人的产生
  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候选人条件及候选人的产生由各地根据居民自治的原则确定。
  3.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以集中召开选举大会为主;若采取居民会议选举,可设立中心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结束后,应当日在选举会议上公开计票、唱票,公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
  四、时间安排
  全市第二届居委会选举工作2005年11月底前全部结束。具体安排为:4月市政府部署换届选举工作;5-6月,各县(市)、区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部署,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组织先行试点;第三季度完成选举,产生新一届居委会;10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11月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做好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城市基层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搞好居委会换届选举,有利于选好配强居委会班子,增强社区自治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利于调动广大居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搞好这件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二)加强指导,努力提高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的整体素质。要认真贯彻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社区专职工作者规范化管理的意见》(通委组发〔2004〕102号)精神,注重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转业退伍军人中选拔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优秀人才,经过法定程序,充实到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中来。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经过民主选举由一人担任。通过选举,引导居民群众把愿意真正为自己服务的人选出来,从而进一步提高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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