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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二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的意见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二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的意见
(通政办发〔2005〕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我市第一届社区居委会将于今年任期届满,依法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的要求
  全市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将加强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结合,积极探索新时期城市基层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新途径。通过选举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能力,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优秀人才选进社区居委会班子,从而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各县(市)、区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具体业务指导,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社区居委会成员原则上在本社区产生,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11人组成。
  二、基本原则
  (一)差额选举原则。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让选民充分享有民主权 利,候选人要向选举会议进行治居演说,回答居民的提问,真正做到好中选优。
  (二)直接提名原则。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选民分别直接提名并填写选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或撤换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举中要做到推选选举委员会过程公开、选民资格公开、选民名单公开、候选人条件公开、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公开、选举时间和地点公开、唱票、计票及选举结果公开。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扰选举工作。
  (四)无记名投票原则。投票人在选票上不署名,投入指定的密封票箱。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建立选举工作机构。社区成立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本社区的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由5-7人组成,经本届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再参加选举委员会工作,由本届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另行推选人员,补足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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