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泸州市“十大惠民行动”规划》的通知

  2. 2007年目标
  解决农村绝对贫困群众温饱7393人,改善农村低收入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84259人。
  3. 工作措施。
  (1)大力推进扶贫开发一体两翼战略,整合扶贫资源,实施新村扶贫、劳务扶贫、产业扶贫、村道扶贫和社会扶贫工程,努力解决农村绝对贫困群众温饱问题,改善农村低收入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加强对贫困户的实用技术培训,让每个贫困户掌握1-2门实用技术,增强持续发展能力。
  (十)环境治理行动(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1. “十一五”期间规划目标
  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江河流域污染治理。关闭沱江流域“十五小”和“新五小”,挂牌整治工业企业1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8家。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进行挂牌监管,确保正常达标运行,规范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厂1个,城市污水收集率达到85%;
  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力度,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
  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噪声、煤油烟、扬尘等污染,城市噪音全部达标。
  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组织实施3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金土地工程。整理土地13.59万亩,新增耕地1.68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8.48万亩。
  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森林管护651.69万亩,建设公益林30万亩,巩固退耕还林61.465万亩。
  水土保持工程。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5平方公里。
  农村环保小康行动。指导各区县完善农村小康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推出7个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试点乡镇。推出7个环境优美乡镇列入省级创建,建成文明生态村45个,建成人居生态园区7个。
  2. 2007年目标
  “三江”流域综合治理,挂牌整治工业企业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2家,规范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厂1个,城市污水收集率达65%;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金土地工程,整理土地5.3113万亩,新增耕地0.7292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3.51万亩;天保工程森林管护651.69万亩,建设公益林6.77万亩,巩固退耕还林60.065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35平方公里。城市噪音全部达标;关闭沱江流域“十五小”和“新五小”;指导各区县分别完善1个乡镇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推出2个环境优美乡镇列入省级创建;建成文明生态村7个、生态园区2个。
  3. 工作措施
  (1)重点区域、重点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强化“党政一把手”环保目标责任制;坚持把住源头、不欠新账,强化整治、多还旧账,全程监管、控制总量,动静结合、平衡容量的原则,严格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全面推行规划环评和区域(流域)环评,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对“未批先建”、未落实  “三同时”制度和验收后未正常运行治理设施的工业企业停产进行专项整治。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