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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泸州市“十大惠民行动”规划》的通知

  1. “十一五”期间规划目标
  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农民工50万人次,其中品牌培训20万人次,农村就业培训9.9万人,获证人数33.09万人。
  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培训骨干农民1.5万人,带动农户科技推广18万户,实用技术培训585万人次。
  农村劳务输出130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80.4亿元。
  2. 2007年目标
  培训农民工12万人次,其中品牌培训4万人(品牌工程培训2.9988万人,阳光培训0.7万人,扶贫培训0.3012万人),农村就业培训2.2万人,获证人数8.19万人;新型农民培训和科技入户工程,培训骨干农民0.24万人,带动农户科技推广4万户,实用技术培训130万人次;劳务转移输出118万人次,劳务收入67.2亿元。
  3. 工作措施
  (1)实施“千万农民工培训工程”,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劳务扶贫培训工程”、“星火计划”等国家项目和省“劳务品牌工程”;支持劳务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提高劳务品牌培训补贴标准,搞好师资培训和高危行业全员农民工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异地农民工工作机构,开展培训输出对接及异地培训、办证、票务、维权救助、社会保障咨询等服务。
  (2)建立健全农民科技培训的教学支撑体系,使农民科技培训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八)农村安居工程(牵头部门: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局)
  1. “十一五”期间规划目标
  解决农村特困无房户的住房。解决8000户农村特困无房户和受灾群众住房困难,重点向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特困无房户倾斜,其中:少数民族群众不少于2400户,残疾人不少于2000户。
  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搬迁2286户。
  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引导和组织农民新建沼气池11万口。
  2. 2007年目标
  解决农村特困无房户和受灾群众住房1814户,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搬迁186户,沼气池建设2万口。
  3. 工作措施
  (1)解决农村特困无房户的住房。强化督促检查,结合环境整治,科学地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调查规划工作,严格规划建设选址的把关,防止在地质灾害地段建房,确保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引导和组织农民建设沼气。统筹协调,集中力量打总体战,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建设又好又快;加强培训,提高建设质量;强化目标管理,实行项目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组建沼气物管队伍,确保建设户长期受益。
  (九)扶贫解困行动(牵头部门:市扶贫办)
  1. “十一五”期间规划目标
  农村扶贫解困。加大扶贫开发,解决3.789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改善41.4万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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