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泸市府发〔2007〕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
推进自主创新,必须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近年来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保护措施不断增强,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为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自主知识产权匮乏、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的局面亟待改善。为此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需要,是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需要,是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需要。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通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提高我市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提高我市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数量和质量,提高我市自主知识产权实施转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泸州发展新跨越作出积极贡献。
二、突出工作重点,增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能力
(一)强化重点区域知识产权工作。西部化工城建设、白酒集中发展区、机械集中发展区和各类农业科技园区要积极研究制订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要以政府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为切入点,营造知识产权工作良好环境氛围,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调动创新积极性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有效运用国际、国内知识产权资源,加速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带动全市经济发展。
(二)强化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工作。在企业信息化工作中的智能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节能环保技术、农业新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天然气化工、精细化工、医药化工、生物化工和煤化工技术等重点高新技术领域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一批对经济增长带动作用强的自主知识产权。大力推进高新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实施转化,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突破资源与环境瓶颈,促进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