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监测,及时发布病虫情动态信息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省、市、县三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点建设,郾城国家级测报点、舞阳省级中心测报点和86个市级中心测报点要尽快配备测报器械,完善国家、省、市、县“四位一体”的监测预警体系。按照国家、省测报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监测规定要求,加大当前病虫情监测工作力度,强化监测质量管理,建立群众病虫情有奖举报机制,做到专业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切实把监测任务落实到村头地块。发现重大灾情,应按照《漯河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漯政办〔2006〕81号文)要求立即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并于当日内上报至市政府和市林业园艺局,做到对林业有害生物重大灾情早发现、早扑灭,控制灾情蔓延。
四、进一步加大依法防治和检疫执法力度,确保我市生态安全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抓好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等检疫执法的关键环节,防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对重点防控林地要及时下发《林业有害生物限期除治通知书》,提出最佳防治时期、最佳防治技术等建议,督促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五、加强应急反应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当前林业有害生物灾情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反应是公共应急反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漯政办〔2005〕73号文)和《漯河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漯政办〔2006〕81号文)的要求,制定好应急预案,做好资金、物质储备,成立专业化防治组织,达到启动标准的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情防控及时。
六、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防治能力和水平
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是完成防治任务、实现防治目标的必备保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防治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难题,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和防治手段,加大无公害技术推广和转化力度。要大力开展基层防治技术培训,普及科学防治措施,提倡专业队承包防治。要以无公害防治措施为主,优先选择人工、生物、物理、营林等防治技术,避免使用高残留和广谱杀虫剂,积极保护环境,提高森林自身的抗灾控灾能力。
七、加强领导,督促检查